Re: [閒聊] 我對Steam Family Sharing的一些思索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6-12-19 02:45:28
版主已經決議禁止公開徵求family sharing了
不過還是想提醒一下有關安全性的問題
之前相關討論時很少被提到(或被避重就輕)的一點是family sharing的步驟
以下為方便將分享者稱為A方 被分享者稱為B方
很多人可能以為family sharing和送禮一樣
A方只要在自己電腦上設定授權給B 就可以把遊戲庫分享給B
這點是不對的!
family sharing的授權範圍除了授權給哪個帳號以外 還包含要授權給哪台機器
也就是說你要授權的不只是B 還包含要授權給B的電腦
而目前授權裝置的方式steam只提供了一個做法
就是要在B的電腦登入A的steam帳號作授權
回去想想family sharing的本意 「與家人和親密好友共享」
Valve設計這個機制時應該是針對這兩個情境:
1. 和住在一起的家人分享,你只要走到家人的房間登入你的帳號作設定就好
2. 到朋友家作客時,在朋友的電腦上登入分享遊戲
無論是哪一種都要求雙方在面對面的狀態下進行
這個機制如果放到素未謀面的兩名網友身上呢?
這代表A想分享遊戲給B的話 需要在B的電腦上登入
要完成這點 就得從幾種方法裡面選一種:
1. A直接把帳密告訴B 讓B登入
先不論這已經屬於借帳的範圍了 這作法等於把你帳戶的安全性全部放棄掉
對於一個並不是很熟的網友來說 此舉等同「我帳號給你了 請盜我」
2. A使用遠端操作到B電腦上登入
不要以為這樣掌控權在你手上 授權完登出不把帳號記住就很安全了
一般的遠端操作軟體B方是有權隨時把遠端操作中斷的
如果B在A登入後就把遠端斷了 帳號的生殺大權就完全落入B的手中
或者B在電腦上裝一個keylogger(那是他自己的電腦喔)
很輕鬆地就能把A的帳密記錄下來 登入介面上把記住帳號勾掉也是勾心酸的
3. 雙方約見面讓A在B的電腦上登入
B用筆電可以帶出來到星巴克「面交」的話也許還能考慮
如果B用桌電 需要去到他房間的話...... 還是等B自稱小妹再來考慮吧
不管約見面會不會有人身的危險好了 2提到的keylogger風險一樣存在
這幾個選項不管哪個 都是會把自己帳號暴露在極高的風險之下
只是動善念想幫助人 也要仔細想想會不會因此失去辛苦養的帳號與遊戲 得不償失
這世界不是純靠善念就可以活下來的 切記切記啊!
作者: j1551082 (薄荷哈亞鐵)   2016-12-19 02:50:00
就像用實體物交易虛擬道具一樣 不是先騙人就是等著被騙不過...各種吐槽點
作者: gainx (郁雲)   2016-12-19 03:48:00
正向思考,說不定是求婚啊!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12-19 07:11:00
版主頻三小靜止這樣做沒有營利 在台灣根本沒有違法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6-12-19 07:25:00
減少爭議產生為啥不好?這樣也是保護板友
作者: CaptainTeemo (提摩隊長)   2016-12-19 07:27:00
這麼容易起爭議的議題如果你是版主你不禁?
作者: brmelon (清水西瓜)   2016-12-19 07:27:00
這樣也有人崩潰 只好給推然後那個中文老師...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6-12-19 07:45:00
一方面減少爭議 另一方面看最近就知道為什麼要改版規...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6-12-19 07:51:00
沒有違法,就代表是正確的事?這哪國的邏輯?
作者: Lightbearer (morning star)   2016-12-19 08:29:00
在PTT貼一行文 火星文 洗板文也沒有違法阿.....
作者: kingofu (阿奇)   2016-12-19 08:39:00
凡事只以沒有違法自省嗎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12-19 08:41:00
目的只是減少爭議及修漏洞而已w請板友推文別偏離題旨。
作者: hcdee90 (...)   2016-12-19 08:46:00
就有人天真的以為沒違法就無敵阿,打個臉剛好而已吧
作者: pandia (MotionPlanning)   2016-12-19 08:49:00
如果違反 Steam EULA 禁止一下很好啊~~
作者: smallcountry (冰鋒冷劍)   2016-12-19 08:50:00
這樣B有解除A在其他電腦授權的權限嗎?如果在B取得A授權的情況下
作者: laser789 (PewPewPew)   2016-12-19 08:50:00
公民都白交了 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 難道你道德只有最低標
作者: wayi0421 (世界級古蹟)   2016-12-19 08:55:00
不管啦 我DOTA這麼強(誤
作者: smallcountry (冰鋒冷劍)   2016-12-19 08:57:00
想了一下好像解除授權裝置的權限好像還是在A身上
作者: william00 (無)   2016-12-19 09:08:00
解除的權限還是在A那邊 個人使用經驗
作者: nh60211as   2016-12-19 09:19:00
別偏離主題啊
作者: smallcountry (冰鋒冷劍)   2016-12-19 09:19:00
原來如此,感謝解答。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19 09:45:00
對某人思想與觀念感到可悲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6-12-19 09:49:00
剛在LOL版意外看到推文後,覺得不意外就是了
作者: wen399 (安全帽)   2016-12-19 10:16:00
更清楚推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6-12-19 10:44:00
真正可悲的是有這種思想的人在現實社會還真不少
作者: vi000246 (Vi)   2016-12-19 11:33:00
B可以隨時中止啊 遠端時是兩人共用電腦的原來是說授權 誤會了
作者: mballen (柄柄)   2016-12-19 12:42:00
樓上一群dota都超爛,用dota看天下也是醉了
作者: narukamis (創設金城5)   2016-12-19 16:54:00
板主dota一定是本版最強這樣嗎XD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16-12-19 18:45:00
只要警察不能抓我我就可以做,棒棒
作者: waterblue85 (waterblue)   2016-12-20 15:04:00
請問是不是只要分享的遊戲庫,a遊戲被A打開之後,b遊戲再被B打開,那A是不是就沒辦法繼續玩a遊戲了?是不是即使不是玩同一款遊戲,只要在同一個遊戲庫同時間只能有一款遊戲被打開?
作者: cybelia (@@)   2016-12-20 20:34:00
推~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12-20 20:53:00
waterblue85: 如果遊戲庫所有者是A, 當A在玩的時候,B會給踢掉;同一遊戲庫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個人可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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