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前三天(三場紀錄)的想法
說在前面,雖然遊戲背景是cyberpunk下的法院,不過怎麼看都是以現行的制度來做劇情,
所以下面的內容是以現行制度來嘴。製造團隊有沒有考慮先大改一下劇情…
1.開頭檢察官會指使書記官,結果沒多久發現玩家扮演的是院方書記官。公訴檢察官來指使
院方書記官,seriously ?
2.第一天(第一場紀錄)同時出現檢察官跟原告,內容也是刑事跟民事一起審,seriously
?
3.審判長的職稱是最高法院審判長,但是開庭內容比較像是一審或二審的內容。
4.玩完三場之後被調動到新竹地院,主角的OS是從高院被調到地院,主角開場到底是在高院
還是最高?
5.遊戲會有一堆干擾,雖然實際開庭不會有那麼多干擾,不過為了遊戲性其實還可以接受。
有意見的要聽三方的內容要移來移去,操作起來其實超級不順手,移來移去其實也跟實際開
庭的手感不同
6.遊戲要求要記載旁聽的內容,並且遊戲有說明這部分會影響判決。記載旁聽席內容,seri
ously ?
7.遊戲的按鍵教學,用差勁來形容差不多,一度還找不到怎麼退出遊戲,最後是鍵盤全按一
次才找到。
8.兩天晚上都出現書記官想要蒐證的內容。serious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