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annfcu (飛在風中的小雨)》之銘言:
: 我又有一個問題:
: 根據撮合規則,
: 我的這三筆可能不是都向掛5.15元的人買到的.
: 也許有的人是以5.1賣出,
: 最後也是會以5.15元成交.
: 那我可以查到原始的掛單資料嗎?
: 看看這三個人次是掛多少賣嗎?
: 謝謝
根據集合競價第一個 rule
買賣申報之競價方式,一律為集合競價,其成交價格依左列原則決定:
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這個意思就是說 5.15 可以滿足
委買張數(價格由高累積到低)跟委賣張數(價格由低累積到高)最大成交量
交易所目前不會公布你說的那種資料
你可以猜 5.14以下有人委託 996股賣出總筆數兩筆
賣出累加到到 5.15 剛好滿足最大成交量 997股總筆數三筆
或者是5.11以下有人委託 300股賣出
5.12~5.13沒有人委託價格與股數
5.14有人委託 400股賣出
剛好累加到 5.15滿足最大成交量 997股
相反的買進也是一樣
那你會說萬一賣出比較多但是最後有 5.15未成交是為什麼
這就要看集合競價的第二個 rule
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賣出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
這些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裡面都有規定。
要先搞懂遊戲規則啊
這些在你開國內股票證券開戶書裡面都會請投資人瞭解再簽契約
不要像之前版友的案例朋友買了連動債賠錢才說理專沒有給他足夠的時間看就簽約了
即使理專沒給他足夠的時間看他已經成年了也有權說 No 我不瞭解我就不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