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連續買進賣出股票有罪

作者: AssetDebt (廢文 永無止境)   2012-11-22 23:18:30
: 新聞也沒提到內線 就單純買賣股票為什麼也算犯法
: 如果大量買賣股票有罪 那台灣應該每天都有現行犯
: 尤其政府護盤拉抬股價不算意圖影響行情 搞不懂
: 尤其政府護盤不算意圖影響行情 搞不懂
撇開財報作假.放假消息和內線交易這幾點
單就"拉抬"這點來說 我也覺得這判法很鳥 定義實在太模糊了
而且放消息和拉抬股價這方面 明明政府和外資玩得更兇
節錄兩篇報導~
茂迪一戰 張天福比太陽還紅
http://blog.xuite.net/collins.lu/stock/9323573
張天福炒股案 高院改判四年徒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23/today-e5.htm
事件發生後,台証證券總經理林克孝說:「如果這樣操作發生在摩根史坦力身上就不會有事
,發生在張天福身上就不行。」
北檢認定,張和曹女除在盤中用漲停價鎖單外,也以盤後定價大量買進「拉尾盤」,讓散戶
隔日追高,依違反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第一七一條第二項規定將兩人起訴。
......
但高院審理認定,張天福以集中買賣,增加其影響茂迪等三檔股票股價的動能;並連續以高
買、低賣,拉抬或壓低股價及相關帳戶相對成交,造成交易活絡表象,導致投資人誤信虛構
價格及交易活絡假象,而進場買賣。張涉嫌炒作事證明確,故改判張四年、曹女一年七月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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