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67924.shtml
2.內容:
前立委林進春擔任中國貨櫃公司董事長時,為籌措立委選舉經費,挪用中櫃資金高價
購買土地,掏空公司資產。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將林進春判刑
兩年半定讞。
「我要提起非常上訴,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林進春說,當年他是立委身分,根本沒
時間處理中櫃的事務,委由專業經理人全權處理,「所有的事情都是經理人簽了公文,我
這董事長才簽,絕無掏空情事,法官判我有罪,實在很奇怪」。
最高法院昨天以最速件通知當初起訴林進春的台北地檢署,分案給執行檢察官;因為
林進春的戶籍在彰化縣鹿港鎮,依往例,北檢可能會囑託彰檢代執行。林進春已被限制出
境,彰化檢調接獲指示隨時掌握林的動向,防止他離境。
判決指出,林進春在二○○一年為籌措第五屆立委的競選經費,以彰濱遊樂區開發企
劃區等名義,挪用中櫃資金三億六千多萬元購買彰化鹿港顏厝海堤西側溼地;這些土地有
的在漲潮時沒入海中,有的是大排的水道,利用價值極低。
中櫃公司稽核發現,購地過程竟無不動產鑑價報告,林進春等人才委託鑑價公司;但
土地鑑價僅兩億兩千多萬元,林進春等人變更買賣契約書,將購地價格改為兩億八千多萬
元,交易不合常規,導致中櫃損失六千五百多萬元。
林進春現年六十五歲,一九八六年崛起地方政壇,當選彰化縣議員;轉戰台灣省議員
高票當選,連任兩屆,再當選立委。後來因健康因素,推妻子陳秀卿接棒,她也當選連任
兩屆立委,夫婦叱吒彰化政壇廿五年。今年立委選舉,林進春被控幫參選的兒子林益邦賄
選,一審判刑四年二月,他提上訴。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上市櫃公司真是某些政客的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