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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年上路 民憂「那不是常要漲」
浮動電價公式出爐。經濟部規劃後年一月正式實施浮動電價,公式包含台電營運管銷
成本的基礎電價,與發電的燃料成本兩項,會以明年十月第二波電價調漲後,每度平均售
電價三點一九元為基準,再依燃料成本漲跌,以此基準往上或往下調整;調整頻率則採每
季一次。
經濟部官員昨說,浮動電價公式經多次會議討論已完成草案,由台電最後修正中,月
底前送經濟部審議,明年初送行政院、立法院,預計後年一月正式實施。浮動電價公式由
基礎電價與燃料成本組成,前者包含台電輸配電、人事、營運管銷等固定成本,後者則包
括台電發電用的煤、油、天然氣等燃料採購價與向民營電廠外購的購電價。
今年六月調漲電價後,每度售電價現為二點八七元,明年十月第二波電價調漲後,每
度將漲為三點一九元,後年一月浮動電價上路即以此為基準,再視燃料成本高低,來決定
電價要調漲或調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