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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容: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
美國智財權部落格Foss Patents指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潘德
(Thomas B. Pender)建議對三星電子重懲,包括可能禁止三星侵犯蘋果專利的產品銷往
美國。最後結果將於二月十九日公布。
潘德在十月廿四日的初判中,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四項專利。上週五ITC的電子文件
系統公布潘德的初步裁定全文版和有關懲罰的建議。若ITC六名委員最終確認三星侵權
,並採取潘德建議的懲罰,三星可能面臨嚴厲懲處。
在ITC做出終判,再經過美國總統歐巴馬六十天複審期間,三星可能面臨美國進口
禁令。三星已銷美的侵權產品也可能遭到禁售。而在歐巴馬總統複審本案期間,三星須繳
納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侵權手機在美銷售的八十八%。
潘德還建議,在歐巴馬總統複審本案期間,三星也須對侵權的平板電腦和媒體播放器
,分別繳納在美銷售的卅七.六%和卅二.五%保證金。但該案涉及的侵權產品只包含舊
機型,不涉及Galaxy S3或Galaxy Note等新產品。
根據三星律師在法院出示的文件,從二○一○年六月至二○一二年六月,三星在美國
共銷售二一二五萬支手機,手機營收達七十五.一六億美元;而從二○一○年第四季至二
○一二年第二季,三星在美國共銷售一四○萬台平板電腦,營收為六.四四億美元。至於
蘋果iPhone,從二○一○年六月至二○一二年六月,在美國的銷量約達六千萬支,營收達
三六七億美元;iPad從二○一○年第四季至二○一二年第二季的銷售量則達二九七四萬台
,營收為一六四.五二億美元。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罰死三星,罰死三星!!不然韓國就要變成三星共合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