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設定『台灣造鎮計畫失敗』等同於台灣掰掰
那我們從歷史層面來算台灣掰掰幾次好了:
六年經建計畫(1974~1978)
1974 高雄大坪頂新市鎮 (大地雷,房價死到現在還沒活路)
1978 中港新市鎮 (一個開發卡在市鎮開發條例,被內政部和市政府踢皮球的悲劇)
1992 淡海新市鎮 (地雷,聯外交通太爛、離工作地區太遠、生活機能差)
橋頭新市鎮 (地雷,原本要做的公務員市政中心因換縣長而改變,死到現在)
1993 林口新市鎮 唯一乍看成功的案例
嗯,就數數字而言,台灣已經bye過四次了!
這幾個建案都是死在沒有預算挹注公共建設和交通,原因是原本計畫是省政府當金主
縣市政府僅是贊助層級的出資,省虛級化後預算也沒了;地方政府也沒錢只願等中央給錢
於是計畫就這樣被耽擱生雜草,或被其他自然發展的城鎮所替代。
橋頭新市鎮的荒廢和鳳山的興起即是一例。
第二個敗筆是,因為中央與地方都不想挹注大筆預算給這幾個新市鎮。
所以新市鎮到後來大多是要求其專款專用的台灣新市鎮開發基金完全自償...
有玩過模擬城市的都知道,你只在遠遠的地劃一系列商、工、住宅區和道路
沒有警察局、消防局、學校、鐵路(地下鐵)等公共建設,就算有建案也很容易荒廢
然後現在的狀況是你只有100萬要同時投資5個區域。第一5個區都會搶預算,
第二指能靠新區稅收規費收入補償先期投資,資金用完就沒了。
所以實務上穩健的作法是先選一兩區先集中投資後再養其他區,所以其他區就先掰
然而實際上投錢操作後也不一定成功,有可能因為公共建案投資先後不一而有不同發展
速度,而且你新區被標建了很多房子,但舊城區也開始都更改建新房,需求反而開始負了
結果還是可能會掰。最後只有一區有開始賺錢但扣掉兩區投資還是虧
然後過了幾年入不敷出基金開始變成虧損負債,連警察局都蓋不出來了。發展就這樣了
很可惜的這個模擬台灣模式就是現在台灣新市鎮發展的現實。
中央新市鎮新社區開發基金目前虧不多,96年虧了303億。也難怪東西都建不出來
所以看這種號稱不成功就會掰的新市鎮建案,還是看中央政府有沒有願意花大筆的預算
砸錢蓋公共建設,還是踢給開發基金或是地方自己自償想辦法?
再考慮桃園機場區先天性的噪音問題,地理離工作中心(桃園中壢市、台北天龍國)距離
後來預算執行後究竟蓋了多少公共建設(機場捷運,學校,國宅)預算是否真的投了下去
而這段時間財團建商在哪幾區投了成功的建案而造成替代效果
這幾個因素考慮後,就可以了解台灣又會再掰幾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