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業員詐財脫產 東家判免賠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3-04-07 08:07:49
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813449.shtml
2.內容:
華南永昌證券公司前女營業員曾麗玉,誘使客戶投資並詐財,一審分別判她應賠償陳
姓女子等8人共4億多元。但曾女名下已無任何財產,部分被害人不堪積蓄付之東流,上訴
請求華南永昌附連帶賠償責任,但二審還是判投資人敗訴。
被害人表示,曾麗玉是利用他們欠缺股票交易正確知識,引誘他們上鉤,沒想到現在
求償無門,「我們很不甘心,這還有天理嗎﹖」
被害人說,96年間,他們聽信曾麗玉投資未上市股票幾乎百分百獲利,且賺很多錢,
買黃金地段土地,「曾的子女媳婦可一輩子不用上班」。他們加入投資行列後,曾並沒有
為投資者買股票,而是自己拿來操作股票。起先為取信投資者,曾有匯獲利的錢給他們,
致被誤導並繼續投資,後來才知受騙。
多數被害人並非單獨匯款給曾,而是由部分投資人當代表,負責匯款,還造成部分被
害人被懷疑是共犯,遭移送法辦。一審雖判曾應賠償4億多元,但認為曾女是私下吸金,未
透過公司名義買賣股票,因此判決華南永昌無需連帶賠償。「但曾女名下已無財產,這樣
判決等於沒有判決,我們要不回一毛錢。」
被害人向台南高分院上訴,但合議庭認為,曾麗玉的詐欺行為屬個人犯罪行為,與華
南永昌無關,再次駁回賠償請求,但仍可上訴。曾麗玉涉及詐欺等罪已被判刑10年,目前
服刑中。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利用未上市股票詐欺案子真的太多~雖利潤大但風險更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