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從”個人信用的角度會發生什麼事”
為出發點來看,並非是抽籤角度。
我看了這篇文其實覺得有點恐怖,居然有人敢把帳戶借人當人頭戶。
更何況是不是”自己親人”。太可怕了。
雖說這串文是在證券戶,但有個"重點”還是有銀行戶頭。
"萬一又意外"被拿去用在詐騙集團人頭戶的話
"萬一又意外"被報警的話
你的帳號可是會被凍結,並被刑事局通報到聯徵中心為”警示帳戶”
那會發生什麼事,全台灣的金融機構(銀行/農漁會/合社)都會通報到。
此時你的聯徵上面就會寫你是警示帳戶。
在警示帳沒解除(官司不知道會打多久),你可能會在其他間銀行開戶都開不成。
聯徵中心詐騙通報資料: 自通報日起揭露5年。
判刑無罪: 立即解除揭露
判刑有罪: 揭露1-5年
就算解除了你沒罪,銀行都會知道你曾經被通報過。
未來想辦 信用卡或其他貸款,你可能都要附上你的無罪判決文
來證明你是清白無罪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