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股市大戶 財部擬不查稅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3-05-14 07:19:28
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STOCK/STOS1/7895375.shtml
2.內容:
財政部對股市大戶釋善意,擬放棄查稅權。據指出,為消除市場疑慮,財政部將同意
包括2015年起需核實申報的「10億元大戶」,選擇推計所得並按規定標準繳納證所稅後,
稅捐機關將從其申報,不再查稅。
據分析,不查稅形同是保障大戶的資金隱私權,財政部考慮在配套法規中加以明訂,
藉此徹底消除股市投資人對稅捐機關握有查稅權的疑慮,達到鼓勵大戶及中實戶重回股市
、帶動股市動能的目的。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3)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孫大千、盧秀燕及許忠信質詢時表示,
他瞭解外界對證所稅的兩大質疑,一是股市8,500點的天險,另一就是全年售股逾10億元的
交易大戶資金流程會因課稅曝光。他說,財政部會朝稽徵簡便、收得到稅等方向,訂定比
現在更好的課徵方式。
立委許忠信詢問,要如何才能對大戶課稅更簡便,張盛和回答,降低徵納成本即可達
到簡便目的,但「要查核,就有稽徵成本」,間接證實財政部正在考慮捨棄查稅權。
財政部認為,證所稅「核實申報制」是公平正義的精神象徵,絕對不可廢除或改以單
一稅率的設算扣繳制取代。因此在保留核實課稅制之下,必須重視並解決外界提出核實課
稅造成大戶不進場的癥結。
依據現行規定,核實申報制的股市投資人,包括出售IPO及與興櫃股票達一定數量者,
以及2015年以後新增全年售股總額(包括上市櫃股票)逾10億元的大戶,在計算證交所得
時,若無法拿出成本證明,一律要採用推計所得課稅,且稅捐機關需事後查核,當查稅結
果高於申報推計金額,仍要從高課稅。
財政部初步構想,投資人既已按照政府訂頒的推計純益率(例如上市櫃股票是按成交
價的15%推計證交所得),計算應繳納的證所稅,代表投資人已繳出最低標準的稅捐;若因
保留查稅權,導致投資人因此心生疑慮,加上股市交易資金流程複雜,查稅成本極高,未
必有利徵納雙方。財政部認為,有條件放棄查稅權,可避免干擾股市。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這樣能刺激大戶回籠買台股嗎?
作者: dreambreaken (小滅滅)   2013-05-14 08:40:00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vampire32768 (萬丹郭世倫)   2013-05-14 09:11:00
抓小放大 好一個公平正義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5-14 09:43:00
好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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