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缺失 金管會重罰台新銀600萬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3-07-10 07:44:17
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018422.shtml
2.內容:
金管會金檢發現,台新銀行信用卡業務資訊系統委外作業不符內部控制規範,採購招
標也不透明,昨天重罰台新銀行六百萬元。金管會也在調查是否有涉及利益輸送。
衝著合併案 ? 金管會:沒有立場
至於是否將此案移送檢調?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說,有或沒有都不能對外說。王儷玲
說,金管會質疑台新信用卡委外及招標業務,過度集中單一關係人:經貿聯網公司,因過
去三年,台新委外經貿聯網採購金額達廿三億元,金額過大。
值得注意的是,台新金控正打算啟動台新銀與彰銀合併案,金管會銀行局昨天重罰台
新銀行六百萬元,外界質疑金管會的這項舉動與彰銀合併案有關,但金管會強調,金管會
並沒有立場。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金管會在民國一百年三月金檢台新發現,台新在辦理信用卡
業務資訊系統及資料處理委外、資訊設備採購作業上,有不符內控等缺失,決定依銀行法
處罰台新。
金管會列出台新銀行有四大缺失:
第一,台新信用卡作業「雙重委外」,委外過程不夠透明,不符合內控事項。邱淑貞
表示,信用卡是銀行的核心業務,其他銀行針對信用卡資訊管理都是「自建」系統,但是
台新選擇委外給經貿聯網、經貿聯網「又將業務委外」這種「複委託」關係,不符相關內
控辦法。
第二,台新採購業務「過度集中」單一關係人。邱淑貞表示,金管會發現,過去三年
,台新對外採購業務,經貿聯網得標比率偏高,標到台新百分之九十三的委外業務、金額
廿三億元,金管會認為,「恐衍生人為操作弊端」;而過去三年,經貿聯網約八成營收都
來自台新銀行。
第三、邱淑貞表示,為維持金融穩定,任何銀行簽訂委外合約,金管會都有權要求銀
行「終止」委外契約;但台新並未依規定在委外條款中寫明,若金管會要台新終止委外契
約,台新恐無法照做。
第四、台新未針對受託機構終止服務,訂出「應變計畫」。邱淑貞表示,若經貿聯網
發生營運中斷情況,台新因為沒訂應變計畫,可能會中斷對持卡人服務,造成核心業務曝
險重大。
邱淑貞強調,「經貿聯網是台新銀行負責人(董事長吳東亮)所控制的公司」,台新
自民國九十年即開始委外,至今已十二年;金管會在金檢發現後,已要台新提改善計畫,
但至今未改善。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這個時間點開罰,真的會讓人有很多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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