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French (行在自我上)》之銘言:
: 一公司會行使配權的原因是什麼?是增加股本嗎?
: 理論上一公司行使配權後股本應該會照比例膨脹。
: 那為何這膨脹出來的部分一定要弄成股票發出來給股東(實際上每個股東持有比率
: 在配權前後並無變動)。
: 還有增加股本對該公司有何好處?將現金轉換成股本和不轉換成股本,對該公司
: 來說似乎都是可動用的資金。
: 又如何能保證公司配權,是有利於每個股東的?使每一配權需算入資本利得。
: 有人能解惑嗎 QQ 感謝。
這問題簡單講關鍵字好了
股本門檻
很多法規與契約是看資本額而非淨值
這古老的概念不修就對股本就有需求
流動性
基本上將交易單位切的越細碎對流動性越有幫助
因為降低了交易門檻
此外投資人也方便處分部分部位創造現金流
稅法
所得稅法第42條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
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
,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前項規定之股利
淨額或盈餘淨額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不得
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得申請退還。
其他相關理論
Dividend Irrelevance Theory
Bird-in-the-hand Theory
Information Content or Singaling Hypothesis
Agency Theory
Tax Preference Theory
Clientele Effect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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