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對你們講的都不知道
不管台新金是不是吃像難看,
因為本人買了不少股票.所以我還是想問一下
台新到底有沒有犯法?
套一句馬總統的話"依法行政"
可以說說那裡違法了嗎?
※ 引述《cpf0119 ( )》之銘言:
: ※ 引述《kof70380 (小隆)》之銘言:
: 這起合併案根本是個笑話
: 台新用借來的365億 想吃下官股的資產
: 而這365億 是一間海外企業所借
: 該企業資本額不超過1000萬.
: 那麼這一間企業何來的365億 可以借台新呢?
: 原來這一間企業的365億 也是借來的...
: 借款人是台灣某公股行庫
: 一間資本額不到1000萬的外資企業 可以跟公銀借到365億
: 然後讓私銀以借來的365億 吃下整個公銀
: 恩! 二次金改 真是好棒 :)
: : 1.原文連結:
: :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803001152&cid=1209
: : 2.內容:
: : 彰化銀行昨(2)日下午召開董事會,彰銀兩大股東公股財政部、台新金控雙方「各自
: : 表述」,台新金挾人數優勢,以5票壓倒公股的4票,董事會通過將2次常務董事會的議事錄
: : 列入報告事項,並以「洽悉」方式完成法定程序,下一步則將邁向台新與彰銀合併之路。
: : 彰銀昨天董事會的報告事項第2案,即為6月28日常董會通過彰銀及台新銀合併可行性
: : 研究案,及7月5日常董會通過成立合併專案研究小組。
: : 在昨天近3小時的董事會中,雙方就是「盍各言爾志」,白話點就是「各說各話」。台
: : 新金說,一切不違法、合乎法律規定;公股說,一切違法、不合理,而且台新金沒有誠意
: : ,只知蠻幹,有誠意的話,就直接全面撤回2次常董會的決議。
: : 由於雙方意見完全沒有交集,因此,在報告事項時,最後還是以表決方式來決議,台
: : 新金以5票通過「洽悉」,公股則是4票「不予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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