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小M合併陸點頭通過 基準日明年2/1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3-08-27 20:21:42
1.原文連結: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827/kh9qwr8e9x2k7.shtml
2.內容:
IC設計聯發科(2454-TW)與晨星(3697-TW)合併案有最新進展!聯發科今(27)日發布公
告指出,已取得中國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雙方將制定符合核准條件之工作方案提交中國
商務部審查,預計 3 個月內取得核准,合併案確定可進行交割,聯發科將持續合併晨星,
合併完晨星後,晨星將消滅並在台股下市,其手機晶片與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聯發科,
成為聯發科100%轉投資之子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2014年 2 月 1 日,依照商務部要求,
聯發科與晨星合併完後,將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
聯發科指出,今日取得中國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聯發科與晨星將制定符合核准條件
之工作方案提交中國商務部審查,預計 3 個月內取得中國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之核准後,
本合併案即可進行交割。
根據外電報導指出,中國大陸商務部針對大小 M 合併案附帶附加條件,要求兩家公司
必須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聯發科表示,商務部為維持產業秩序,因此要求晨星需與聯發
科保持獨立競爭關係,不過 3 年後就可解除相關限制條件。
聯發科指出,因應工作方案之審核,及晨星下市相關程序,雙方同意擬變更本合併案
基準日為2014年 2 月 1 日,原換股比例不變。
根據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主要內容包含,大小 M 合併完成後,晨星將消滅並下市,其
手機晶片及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本公司,而原晨星子公司(含晨星台灣)將成為聯發科之
子公司,聯發科將持續換發聯發科股份予剩餘持有52%股權的晨星股東。
再者是,聯發科與晨星必須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不過 3 年後就能申請解除該限制條
件。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明天聯發科要噴了嗎?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3-08-27 20:40:00
又要開始噴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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