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139503.shtml
2.內容: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天宣布,將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第一階段
將先開放「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待實施一段時
間觀察其成效及交易風險後,第二階段再研議是否擴大當沖標的範圍。
曾銘宗表示,先買後賣、現股當沖,將不收保證金,在強化風險控管措施的前提下,
由券商自行決定是否收保證金;但投資人須簽訂風險預告書。
曾銘宗表示,本案實施前,須由金管會周邊單位及各證券商完成電腦系統程式修正,
並完成測試,證券商公會表示約需4個月,原則上預計在103年1月第一個星期一 、初估為
103年1月6日實施。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由券商自行決定是否收保證金?金管會又說不收~到底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