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宏達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3-09-04 11:46:37
只要是
有買滿累積每3億就必須公告
沒有公告就是沒買滿3億(目前看來是2000多張)
而從8/2至今尚未公告過
低於公告的買回價格還是一樣可以買
另外庫藏股公告以後沒有必須執行的規定
只要屆滿公告執行比率 與執行未達標準之理由即可
※ 引述《vvvi (don't you see?)》之銘言:
: ※ 引述《ntu6655 ()》之銘言: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 第35款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2
: :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 :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4,272,119,734
: :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8/05~102/10/04
: :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0
: : 7.買回區間價格(元):140.00~290.00
: :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之前庫藏股的新聞 買回價格是140~290
: 有那邊可以看到已經買多少了嗎?
: 今天看這個樣子應該是沒有進去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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