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現股當沖 明年1/6起上路

作者: f204137 (Fj)   2013-12-09 08:18:01
1.原文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09000237-260206
2.內容:
工商時報 記者楊穆郁/台北報導 2013年12月09日 04:10
為提供投資人避險管道、健全交易機制及提升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程度,自103年1月6日
起,投資人得以現股(200檔上市、櫃股票)從事先買進後賣出之當日沖銷交易(簡稱現
股當沖)。
開放現股當沖初期,以「普通交易時段(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先買進後賣出」及「普
通交易時段買進、盤後定價交易賣出」為限。即投資人若以同一帳戶於同一交易日,現款
買進主管機關指定之上市、上櫃有價證券並成交後,現券賣出同種類股票,就相同數量部
分相抵之普通交割買賣,可按買賣沖銷後的差額,辦理款項交割。
現股先買後賣當日沖銷定義,指投資人與證券經紀商約定,就投資人的同一委託買賣帳戶
,於同一營業日委託現款買進得為現股當沖標的成交後,再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就
相同數量部分相抵的普通交割買賣,並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要從事現股當沖
的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3個月且最近1年內委託買賣成交達10筆(含)以上。但已開立「
信用交易帳戶者」及「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
2、簽訂概括授權同意書:擬現股當沖,投資人應先與證券經紀商簽訂「概括授權同意書
」,與證券經紀商約定委託現款買進成交後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就相同數量部分相
抵之普通交割買賣,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
3、簽訂風險預告書: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現股當沖之投資人並應簽訂風險預告書,證
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當日沖銷交易之委託。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明年 1/6 開放200檔股票當天現買現賣,需先簽訂同意書
台股當沖客 要越來越多了嗎?
作者: minnaQQQQQQQ (圓圓)   2013-02-09 09:26:00
goo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