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那就進行公證吧

作者: pp520 (異理啊議!!!)   2014-01-04 22:23:32
去法院告他 "損壞名譽"
他質疑你的對帳單是假的,所以把對帳單印出來,經過法院認證
比誰認證都有用
但問題是,對方目的或許是要把你引出來,你現身只是正中下懷
最近不是有新聞賣地 2000 萬,小孩就被侵門踏戶,直接 rush 到家裡帶走了
有錢有勢沒人敢惹,有錢沒勢就跟肥羊一樣
難道不該低調點,隱身於市比較安穩
有天 真的被黑道找上門,拿槍逼著你代操,那才是真的欲哭無淚
※ 引述《test520 (投對胎才是王道)》之銘言:
: 抱歉我補充一下,我這樣做是有用意的
: 如果不進行公證,未來只要我出現在這個板推文或發文
: RuffianHero可能又會跳出來在我後面洗推文或洗發文
: 這樣我相信許多板友看文章時都會感到很困擾
: 我是想找個一勞永逸的辦法
: 我單純想替來這個板看文章的板友著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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