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先賣後買」現股當沖,可望4月上路

作者: iforever (..)   2014-03-28 00:26:13
※ 引述《zennez (ZENNEZ)》之銘言:
: 如果現股先賣後買
: 當天賣了 買不到 隔天是不是變融券庫存?
: 還是現券庫存?
: 再來 如果是現賣沒回補 這種新"空單"
: 再股東會與除權息 有受到強制回補的影響嗎
※ 引述《zennez (ZENNEZ)》之銘言:
: 如果現股先賣後買
: 當天賣了 買不到 隔天是不是變融券庫存?
: 還是現券庫存?
: 再來 如果是現賣沒回補 這種新"空單"
: 再股東會與除權息 有受到強制回補的影響嗎
今天新聞出來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7004666-260410
由新聞可知架構大概是這樣:
T日:應付當沖交割借券平台(new)
T+1日:證金標借、議借、標構
T+2日:交割借券系統
T+N日:支付憑單
大概是這四個關卡確保券源,以下分別解釋:
1.應付當沖交割借券平台:
新系統,看起來規劃是要讓投資人可以出借股票給證券商,以確保
券商在客戶委託前確認有足夠的券源,因此對大券商有利。另外,制度
暫時考慮使用T+1強制買回,以縮短券差出現的時間,盡量別對DVP有太
大的影響。
目前主要的小徵結在T日投資人出借股票給券商時,理論上應該算出
借兩天,然而為配合跟標借一樣的時程(逐日取借),所以可能還是會算為
一天。
2.證金標借、議借、標購:
過去這是for信用交易設計的,當T日出現券差時,且證金在向其他的
證金仍借不到時,會去交易所或otc標借(不足再議借、不足再標購),投資
人可以進行投標,得標後只借一天,T+2即還券給投資人。先賣後買可能會
把這塊納進來,放寬法規讓先賣但當日未補或補不到的券差,也來玩標借。
3.交割借券系統:
過去這是DVP中for錯帳與違約設計的,現在可能考慮擴大法規包含先
賣後,但未補回的券差,可以由投資人出借的股票來完成交割(注意交割借券
與標借是不一樣的,前者對信用交易,後者對錯帳違約)。在交割借券系統中,
主體是對交易所(otc)與集保(標借的主體則是證金),而投資人出借股票只有
一日(T+2應付交割用),隔日即還券(需逐日取借)。
4.證券支付憑單
在以上都沒辦法補足券差時,最後就是靠支單(支付憑單)了,這是一種虛
的憑據,用來應付太冷門的股票(或CB)缺券,但為了交割,賣方券商開支單,
並付擔保金,等到還券時再把擔保金與支單退還...支付憑單可以無限開下去,
所以這是最後的解決辦法。
老實講,我覺得根本就不要設計去跟標借瞎攪和,就直接走交割借券&支單就好了,
反正本來也就是為了應付「交割」才去借券的..
以上,附註一提,這四個機制跟交易所現行的借券平台(for法人)沒有關係。
回到原po的提問,
1.如果可以改類,變為融券庫存,那當然沒問題。
2.如果輸不起不想補,或是漲停補不到,就循剛講個4個步驟去玩,
衍生的費用當然由投資人負擔。
3.這就沒有新空單的問題了(券商最好一開始有券,否則最遲T+1券商就會幫你補了)。
4.目前規劃是比照停過前7個營業日,停券5日,這段期間也暫停現股當沖。
5.第4點要留意的是,200檔內仍有股票沒有信用交易資格,這些股票還是會比照停過
的停券時間,暫停現股當沖。
呼..以上,有誤請指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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