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F-再生再提4點說明 駁斥禿鷹報告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4-04-29 23:39:12
1.原文連結: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429/1/4ehhf.html
2.內容:
(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2014年4月29日電)近日遭外國研究機構格勞克斯連續2篇空方報
告質疑財報不實的F-再生 (1337) ,晚上發布重大訊息公告,針對第二次不實指控報告提
出4點說明,駁斥報告內容。
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F-再生)公告指出,為解除投資大眾的疑惑,針對美國放
空機構格勞克斯第二次所散布的不實指控,特地發佈澄清公告。
針對格勞克斯指控福建廠購地案,指出137畝地完全都是由國土資源局買來的,而不是從
農民手上買來的。質疑F-再生付給農民共計人民幣6000萬元費用的說法。
F-再生說明,土地為國有,國土資源局只負責土地的收儲、出讓及土地資源管理,國土局
僅代國家向買方收取「土地使用權」款項。但是原地主的「失地補償」等相關成本另需由
買方負擔。因此向原地主支付購地成本約每畝人民幣45萬元。
F-再生指出,格勞克斯只查得到付款給國家的使用權金額,但查不到賠給原地主的補償費
,雖說大陸土地國有,但對村民補償是必然的,對於熟悉大陸購地實務的人是很清楚的。
另針對格勞克斯指控八通一平官方工業用地的基礎建設費用,比F-再生所說基礎建設費用
低84%。
F-再生表示,八通一平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依據建築面積計算,而不是以平地面積來
計算;而土地平整部分,因所購地性質為海埔新生地,當地俗稱泥巴地,為軟地基,需將
爛泥挖除,填新黃土再經打樁工程使地基穩固,所以工程報價約8.7萬元/畝,合計約15萬
元/畝。
其他格勞克斯對江蘇廠購地指控,F-再生表示,江蘇廠購地也是原地主的失地補償等相關
成本需由買方負擔金額,公司付款對象為開發區當局;至於對稅賦指控,F-再生指出,網
站為當地黨務系統為宣揚政績,鼓勵企業發展所作表揚,其報告僅為記錄,非國家稅務單
位實際金額。F-再生已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予證交所查核,待查明後會給投資大眾一個說明

F-再生強調,針對格勞克斯所散布的不實指控連串行為,暨其他在國內協助之相關人等以
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事,已於4月28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刑事告
訴。
F-再生表示,庫藏股執行已進入資金調度等匯款程序,目前公司財務及業務等營運情況一
切正常。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明天會護盤嗎?還是後天?
作者: MatsuiHideki (弦外之音)   2014-04-30 09:08:00
真的 就別進場搶單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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