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韓簽署FTA 威脅我四分之一產業

作者: SETL (Orz)   2014-07-15 01:03:10
其實很簡單
從前有一家A公司跟一家B公司合作失敗過兩次,B公司從A公司搶下99%市佔
幾十年以後B公司跟A公司的經紀人說:有錢大家賺,開心最重要,讓你一點沒關係
大家好好合作征服全世界
A公司的經紀人想了想,理想很遠大,該是我崛起的時候了,決定再次踏入這個領域
投資意向簽了以後
A公司的二股東發現投資以後對營收的貢獻只有0.03%,內容又很敏感
各個細項的主談又不敢為內容背書,就聯合小股民擋下了
經紀人算一算,覺得二股東傻傻的,B公司談的時候就說了,開心最重要,可以讓一點
我只要拜託他讓一點,就可以把難搞的二股東搞翻
以後想怎麼談都是我跟B公司的事情了
他的朋友就找機會在公開場合請B公司表示一下
結果贏他兩次的B公司說我們都簽完了,請A公司的經紀人證明他有簽條款的資格(權威)
A公司的經紀人發現B公司不是很好談,就找最近吵過架的大股東幫忙
大股東算了一下,年底就要打KPI了,這個話題對方只要一直強調0.03%就立於不敗之地
也拒絕了
這時A公司的經紀人突然發現,原本怎麼走都通的路,突然都堵死了...
633已經變543了
被他笑翻得前任都沒這麼慘
這樣以後別人都會笑他是哈~~~~~~~~~~哈佛畢業的馬卡榮
馬卡榮都已經沒辦法接受了,何況是哈~~~~~~~~~~哈佛畢業的馬卡榮
突然他開始理解了前任經紀人的行為
怎麼辦勒?
1. 給擋在路上的敵人上色,把可以轉移的不滿轉到某種顏色上面
2. 讓大家有競爭的心態,請好朋友幫忙
一周七天至少要拿六天來跟B公司的其他合作夥伴比較
情緒只要起來了0.03%跟633就只是數字,會被忽略
3. 投資意向的相關訊息揭露的越少越好,不說不錯,少說少錯,多說多錯
4. 台北分部的不動產要改革
把自己留的坑變成自己的政績,至少不能變成自己的棺材
大股東如果變二股東的話就真的要被笑翻了
所以一切以贏為原則
大家都一樣,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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