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夜長考 阿鼻有以下幾件事情想跟板友澄清
1. 關於 有無違法代操
這個問題 這兩天 大家已經討論很多
這部分 我不能多說什麼
就留給法官 去認定 去裁量
我坦然面對
2.周五事發當天 我人不在住處 是房東下午通知我
我才知道同事的朋友 因為po 了原本的第一篇fb文
並經由鄉民轉錄至option stock 板
當下看了 我完全傻眼 因為跟事實百分之九十有出入
她說她po完 當下就後悔了 所以就刪除
但傷害 卻已造成 不過礙於是同事的朋友 我並不會對她
提出 名譽損害的告訴
3.關於小組長的判定 阿鼻其實完全覺得合情合理
引用法源 和適用時機也配合得體 換做是我 我也會如此做
但 如果我不申訴 是否就表示 我就是默認了
所以基於違反程序正義的原則 我還是申訴了
不過小組長 請我於7/26前 在補充說明事由 替自己答辯
我想這個部分 就不必了 畢竟小組長都賭上自己的官位和名譽
小組長 他真的做得不錯 所以 我自願放棄答辯的機會
4.請板友還是謹言慎行 畢竟網路上的言論是要負責任的
不知道真正情況的 還是少說幾句 不要因為一時的口舌之快
造成日後的麻煩
5.就算事後能還我清白 我還是認為我是一個相當失職的板主
因為沒把板風導正 成一個原本是學術型板面該有的風氣
就算了 甚至還自己引發爭議 關於這點 阿鼻難辭其咎
最後請大家不要責難另外兩位板主 他們做的完全沒錯 一切都是阿鼻的錯
私心希望風蘭大 或是jg大 可以出來競選下一任股票板板主
唯有如此 才能適時地 把股票板的板風 導正
而不是現在這個烏煙瘴氣的樣子 (對 我要負很大的責任...)
以上
by 面壁思過的阿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