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6092.shtml
2.內容:
地方承擔? 陳菊:危險管線 不准經過高市
針對經濟部「路權不在中央,管線權責歸於地方政府」的說法,高雄市長陳菊
昨天強硬表示,如果中央認為地下管線是高雄市政府的管轄範圍,她願意承擔,將
來這些危險管線都不准通過高雄市的地下。
陳菊還說,未來她將要求管線經過高雄市區或氣爆現場的石化業者,必須出席
災害應變中心協助救災,中央既然曾說管線權責在地方,就該建置讓地方參與監督
的完備機制,讓地下危險管線的資訊透明公開。
陳菊表示,高雄在廿年內發生二次重大氣爆事件,讓市民付出生命代價,她要
求市府團隊要共同參與、監督這些事業單位,盼建立中央與地方共同參與監督的機
制。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不知道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