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laitra (t.r.a)》之銘言:
: ※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 李長榮化工今天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福聚太陽能公司第2季資產減損新台幣89億
: : 4962.6萬元,榮化將依比例認列約57至58億元。福聚太陽能發言人吳銜晉表示,依財務
: : 會計準則公報試算,第2季資產減損89億4962.6萬元。
: : 榮化財務協理魏正誠指出,榮化第2季依比例認列福聚太陽能資產減損57至58億元;上
: : 半年合計認列資產減損及非資產減損,共約認列67億元。
: : 魏正誠表示,因榮化原始投資福聚太陽能金額為78.3億元,去年底帳上餘額為7.5億元
: : ,依舊會計準則只要認列到7.5億賠完即可,但新會計準則須認列67億元;以67億元減掉
: : 7.5億元後,多認的59.5億元,可望在適當時機回沖。
: : 很奇怪阿... 同一件事
: : 會計制度不同 計算的虧損金額差這麼多 -7.5億 vs. -67億
: : ... 新舊制度是什麼時候改的阿??
: : 其他有轉投資的公司會不會也有這種會計制度的問題?? 忽然eps-8 -9
: 身為一個會計人
: 為了避免大家誤會 出來解釋一下
: (另外本人遠離事務所有點久了 對IFRS其實沒有很暸
: 單純從最簡單的原理原則跟大家解說)
: 首先 "多認的59.5億元,可望在適當時機回沖"
: 這句簡直就是句屁話
: 會計上每一筆金額都是跑不掉的 只是放(藏)在哪邊的問題
: 子公司虧損多少 合併公司就跟著虧損多少
: 然後控制公司按持股比例計算多少是屬於自己的 這是非常天經地義的
: 不然子公司賺錢你幹嘛也按比例認列?
: 簡單表示如下:
: A公司賺10元 B公司賺10元 A持有B 80%的股權
: A+B共賺20元 屬於A公司股東的部份為18元
: 這樣應該很簡單 很天經地義吧
: 所以反過來你覺得可能會不同嗎?
: A公司賠10元 B公司賠10元 A持有B 80%的股權
: A+B共賠20元 屬於A公司股東的部份為18元
: 答案當然是一樣的 只是正的變成負的而已
: 可是今天A竟然說 因為我公司帳上只有掛2元
: 照理說賠2元就好 6元的部份未來有機會回沖喔~~~
: 所以6元的損失不是損失? 有好心人未來會幫他吃掉?
: 你覺得可能嗎???
: 用屁股想也知道不合邏輯!!!
: 請不要亂扯讓人家誤會會計好嗎 = =
: 會計複雜在於很多規定以及帳務處理的方式
: 但是轉來轉去一毛錢也不會跑掉的 除非是做假帳...
: 所以什麼"帳上只有7.5億 按舊原則只要提7.5億損失就好"
: 這種"托辭"聽聽就好...
: 今天榮化就算把虧損的子公司股權賣掉
: 也不會有什麼回沖 虧多少就是多少 不會有人好心幫你吸收
: 頂多就是賣出去的價格 去跟 子公司帳面價值比較
: 多的認列利益 少的認列損失罷了
: 至於哪一種可能性比較大 就給想要多 或 空的各位投資人去分析了
: 看到財務長這種發言 當下心中OS:當我白痴嗎? = =
: 還牽拖啥新規定舊規定的 真是無言...
怎麼你念的會計問題這麼多?
榮化對福聚太陽能是投資 不是擔保
股東責任僅只於我的總投資額
虧光就算了 股東責任僅只於此............
IFRS之前之後 對於股東的責任都一樣的
關鍵點在 銀行這邊
由於福聚太陽能有銀行團聯貸107E
現在看起來 就是還不起
別跟我說以後太陽能可能會反轉變好這些鬼話 會計看的是當下
你看BS IS上面那一欄寫的是什麼 "日期"
"報表基準日 跟報表期間內對於公司經營情況的合理表達"
雖然榮化對福聚的聯貸沒有直接擔保
但是銀行團成員基本都是同一批人
讓福聚倒...等於讓銀行也對榮化收傘
沒氣爆前...榮化都不敢讓福聚倒了.....
對於會計師而言 基於此 這是顯見隱藏重大風險及或有負債
本來就可能要提....至於IFRS更強調把這些資訊提早放到報表內而不是跟會計師溝通一下
連附註都不寫...所以放進來是完全不意外的
至於現在突然放 是會計師的要求 還是老闆的苦肉計.....
我想鄉民比我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