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這件事 又是法律系亂台誤國的另一個最佳範例
檢察官說什麼吸金186億 看起來嚇死人
實際上那些只是線上遊戲玩家買賣金額
數字只是提供一個平台 抽6%手續費 保證買賣交易能安全進行
其實這只是第三方交易的一個流程
而且後來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因應時代潮流 也是修法朝向這個方向作
差別只是後來規定錢要儲存在銀行
之前2009~2012沒修法 數字怎麼知道一定要把錢放在銀行
你說數字把錢拿去買些票券
以台灣這種和歐元區 日本沒兩樣的低利率環境 也只是一點蠅頭小利
和大陸寶寶們動輒6~7%的報酬率(最近比較低了)
根本拿出來講都嫌丟臉
明明是法律跟不上時代 還要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檢察官跟包龍星他老爸老母一樣 昏庸無知
如果這不叫濫權濫訴 什麼叫濫權濫訴?!
法律系的 尤其是台大法律系的 不但在政治圈胡作非為 幹盡蠢事
連在司法界主場都在秀智商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