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證券商借貸等業務 門檻擬降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11-19 00:44:59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411180484-1.aspx
2.原文內容: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券商若要辦理證券業務款項、有價證
券借貸、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財富管理等業務,資本適
足率擬調降為15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證券商辦理證券業、有價證券借貸、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
其款項、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財富管理等業務的自有資本適足率,從原來的200%調降
到150%,預計新增1家券商可以開辦相關的業務。
同時金管會也放寬,證券商辦理買賣融資融券融通期限、擔保品的範圍及最高融資限額的
調整。
金管會表示,原本券商可以辦理借貸的擔保品,僅只有台灣50成分股、台灣中型100成分
股、台灣資訊科技數成分股、指數股票型基金及其分公司普通股、境外指數普票型基金、
摩根士丹利(MSCI)台灣股價指數的成分股、分割公債等。
未來證券商可以辦理借貸的擔保品,擴及可以融資融券的有價證券及中央政府的債券。
延長融通期限方面,原本融通期限為6個月,可展延6個月,並以1次為限,也就是融通期
限最長為1年;金管會修正為,未來融通期限為6個月,可展延6個月,1年期限屆滿前,可
以准許客戶申請展延6個月,也就是最長為1年半。
金管會表示,對於同一自然人融通額度有價證券買賣融資額度,應合併計算限額為新台幣
6000萬元,調整為8000萬元。1031118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什麼時候開始在新聞中沒提到,其實降證交稅也許實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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