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1118/3/4sp0e.html
2.原文內容:
【時報-台北電】台電正式向NCC提出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新世代光纖網路出租費率亦同步送交NCC審議;NCC委員會會議今(19)日討論,一旦通過,台電將取得電信特許執照並可隨時開台營業,正式躋身電信公司行列。
電力事業跨足電信
這是台電公司成立60多年以來,第一次從電力事業跨足電信產業,對台電來說別具意義,而國內固網市場,也將因為台電的跨入,既有4家固網業者、將增加至5家。
由於鴻海 (2317) 已經透過旗下國碁電子併購亞太電信 (3682) ,而亞太電信原始股東台鐵公司當初以全省環島光纖網路作價入股亞太電信,使得亞太電擁有最後一哩網路的規模,僅次於中華電信 (2412) 。
中華電固網受衝擊
如今,台電看好光纖骨幹網路出租業務,決定跨足電信版圖,鴻海、台電卡位最後一哩來勢洶洶,中華電信固網市占及營收恐難避免受到衝擊。至於國內固網市占版圖,也將形成中華電、鴻海旗下亞太電、台灣大 (3045) 、遠傳 (4904) 及台電五強角力的新局面。
NCC表示,台電去年底向NCC提出經營電信事業計畫書,隨即進行事業分割,將閒置光纖分割出去、為經營電路及專線出租業務預作準備,其間經過申請籌設許可、公司變更登記新增一類電信事業經營項目,以及這個月核定營業規章並同步送審光纖電路出租資費等程序,今天只要取得電信特許執照最後一道關卡,就可以讓台電躍居電信公司並隨時在6個月內開台營業。
相較於中華電信電路出租從骨幹、中繼線路、到府最後一哩,台電集中在中繼線路出租,未來以出租給一類電信業者,例如目前並未擁有光纖骨幹網路的台灣之星等業者,或者二類電信業者如ISP、內容服務供應商,也可以出租給企業或公司行號經營國際數據業務。(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劉靜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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