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抓到違法「皮包客」外資巴克萊遭重罰

作者: bmw606042001 (多空雙buff)   2014-12-17 04:29:40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m.cnyes.com/news/article3.html?page=newslist&PageIndex=1&PageSize=10&ci
d=200910121559341380269&cname=總經&flag=&id=20141216215516306336312&ids=,20141
216215516306336312,20141216215927509142511,20141216220005462750412,20141216223
801195831810,20141216215400497006510,20141216215121538993711
2.原文內容:
外資巴克萊銀行台北分行因協助未在台設立據點的香港關係企業「巴克萊亞洲資本公司」
,以非法「皮包客」在台銷售海外金融商品,被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罰鍰金額更創業界
受罰最高,同時,禁止該行一年內申請新種業務,即金融進口替代業務一年內都不能申請

金管會表示,巴克萊銀行台北分行自100年起至103年5月,長期提供營業場所及設備,協
助未經核准在臺設立據點的香港關係企業巴克萊亞洲資本公司(Barclays Capital Asia L
imited)人員於我國境內銷售結構型及固定收益商品,銷售對象包含銀行、保險、證券以
及投信等金融機構,交易件數有數百筆之多,此「皮包客」的違法行為,經核該行未確實
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已違反銀行法以及金管會函令。
巴克萊銀行台北分行還於2010年到2011年中,代籌備中的「台灣巴克萊資本證券公司」聘
僱工作人員並支付薪資,影響分行獲利達4,768萬元,且代墊款項也未獲償還,無法確保
台北分行財務資訊的可靠性。
金管會表示,上述二項違反事由,除共計罰鍰1200萬元,為銀行業最高罰鍰外,巴克萊銀
行台北分行還被罰禁止一年內申請新種業務,並要求該行陸姓總經理離職。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外資不乖喔 把我們當提款機還這樣
不過也沒多重 120張鴻海而已
幾萬張在倒的還好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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