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18/526722/
2.原文內容:
作者:Wallace Chang
ꀊ如今,大戶條款炒得沸沸揚揚,很多民眾也先預設立場,但很少人實地去探究兩者的本質
是什麼。
ꀊ首先來談談本來就有的稅制:證交稅
ꀊ證交稅在台灣為千分之三,所有買賣股票的行為都必須課稅,意味著如果每天買賣一次,
一個星期五天,每1000元就抽15元,一年50個星期左右,就抽走750元,是故,1000萬就
要抽走750萬。
ꀊ證交稅無法迴避,不管賺錢或賠錢都得繳納,無關大戶或散戶,因此在這一點上是公平的
。
ꀊ至於最近的證所稅呢?
ꀊ證所稅是針對大戶而設立,因此稱為大戶條款,簡單的說,目前的版本是針對當年度進出
股市10億元以上的投資者進行課稅。所謂門檻即是指10億元是否提高至更高,因為10億元
是指當年度交易量總和,並非代表該投資者手上真的擁有10億,因此若有一投資者使用10
00萬的資金,買賣股票100次,則視為10億。因此大戶的認定實質上存在爭議。
ꀊ大戶沒有繳稅?
ꀊ對於每個投資人而言,都需要繳交千分之三的證交稅,以目前大戶定義為10億元的交易額
度,則每年已被課徵300萬,大戶不是沒有繳稅,而是跟普通人一樣都須繳稅。至於財政
部長張盛和表示,10億元大戶中,47%的人綜所稅偏低,不符合公平正義,這部分必須再
提出佐證資料,因為綜所稅是根據真正的獲利來計算,若大戶慘賠殺出,則根本不會有高
額綜所稅產生。
ꀊ證交稅與證所稅選擇其一?
ꀊ這個論點並不符合公平正義,以現在的股市來說,台灣每年的證交稅約在300億,證所稅
若真的課徵,約只有8億,財政部若不要300億的證交稅,改課8億的證所稅,似乎本末倒
置。
ꀊ民眾的心態?
ꀊ一般民眾認為投資者是不勞而獲,是投機者,這點必須更正,股票投資是現代社會的常態
,它只是加速資金的流動,方便民眾快速投資與轉移投資,但實際上要賺錢,還是很困難
的事,股神巴菲特的報酬率也只是維持20%以上,若擁有100萬,則下一年度增為120萬,
此20%的報酬率不比大家口中所談的快速爆富,這是靠耐心的長期投資,需要下足功夫才
能達成,因此把股票投資者稱為賭徒,似乎是少數民眾的偏差觀念。
ꀊ取富人之財補窮人不足?
ꀊ我很贊成這個構想,但實際上不可行,因為無論是證交稅或證所稅都是政府得利,收稅的
都是政府,並不會進到市井小民的口袋,我們所關心的,不外乎是物價的穩定與否,薪資
所得的高低,國家的競爭力,而股市的體質多少會有所影響上列各項,一個強盛的國家必
須有穩定的股市來支撐投資環境。
ꀊ證所稅一旦課徵,還會有多少大戶留在台灣投資,令人擔憂,我們不能以現況來衡量未來
,那斯達克的主管曾經說過我們台灣不值得投資,是因為千分之三的證交稅太高,這點無
庸置疑,但若再課徵證所稅,無異將大戶剝兩次皮,台灣的證交稅已經過高,再加上證所
稅,壓垮台灣股市的後果,恐怕還是台灣人民要自己負責。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第一個舉例有點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