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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15年1月15日電)針對台北地院今天駁回台新金控 (2887) 假處
分聲請一事,台新金表示,損害賠償之訴會繼續進行,內部也會在10天內考慮是否提出抗
告。
台新金不滿失去彰銀主導權,向台北地院提民事訴訟,向財政部求償新台幣百億元,並聲
請假處分,要求財政部回歸到2005年函令,讓台新金取得過半的董事席次,並禁止官派的
梁懷信等3名董事執行職務,改由台新金推薦的林政憲等人擔任董事。
台北地院今天駁回台新金的聲請。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當初在主張彰銀董事改選無效及假處分財政部取得的部分董事
席次間,選擇要求法院令財政部改派台新金推薦人選執行彰銀董事職務,是最經濟且有效
的回復原狀方法,也能代表台新金的善意。
在假處分遭駁後,林維俊指出,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將在法定10天內決定是否抗告。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被駁回假處分...台新金會抗告嗎?還是就吞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