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佳能不配股利 減資退4元現金

作者: Ting1024 (無)   2015-05-09 14:04:16
※ 引述《ray2501 (Let it be)》之銘言:
: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 所以佳能不分股利了,用減資的方式代替。
一樣是讓股東拿錢,
配發現金股利 = 政府認為你賺到錢。
減資退還現金 = 政府認為那只是你原本的前,不課稅
這樣真的怪怪DER。
若如此,我當然盡量現金減資,過幾年資本額太小再來
現金增資。
這幾年隱隱覺得政府對長期投資人拔鵝毛拔得有點過份。
還是說不用「隱隱覺得」,根本就是光天化日?
作者: fish19831012 (fishs)   2015-05-09 14:31:00
被你發現了~~~ 印象2年前 我就提過的新吵股循環減資 先噴...再增資 再減資 再噴 增加 再減資 噴噴新吵股循環概念!! 希望有機會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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