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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中央銀行今日公布指定銀行發行外幣NCD(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可轉
讓定存單)草案, DBU(Do-Mestic Banking Unit,外匯指定銀行)8月31日起可發行外
幣NCD,幣別為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圓,若企業、甚至個人手中有過多外幣,將有更
多去化選項。
舉例來說,若鴻海(2317)等企業手中有筆人民幣資金,預定37天後給付給廠商,而財務
部門就能選擇向銀行洽購人民幣NCD,賺取這37天的利息。
NCD為類似存款的金融商品,特色在於可自由轉讓,僅銀行能發行,票券公司可在次級市
場買賣,但不能發行,且持有者不享有由中央存保提供的存款保障據央行草案,
國銀發行NCD天期限訂一周以上、一年以下,發行利率由銀行自行訂定,採固定或浮動
皆可,而發行面額必須是10萬美元、10萬歐元、人民幣50萬元、日圓1000萬元的倍數。
草案也出現亮點,規定銀行可銷售外幣NCD的對象為「DBU得收受存款者」,即不僅企業、
法人可洽銀行購買外幣NCD,若是深具實力的散戶,也可直接向銀行洽購。
央行官員表示,外幣NCD上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8月底,先開放DBU發行固定利率
的外幣NCD;第二階段則為明年1月4日,屆時DBU可發行固定及浮動利率的外幣NCD
央行指出,開放國銀發行外幣NCD,可提供國內外企業客製化資金調度工具,兼顧資金流
動性與收益性;銀行也可增加外幣資金調度的靈活性,進而增進經營績效。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對企業持有的外幣資金多一個去處應該是件好事,不過對於
金控的收入會增加多少?算的上利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