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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07/1052729
2.原文內容:
證交所今(13)日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增
訂第四章「暫停及恢復交易」專章,並配合訊息面暫停交易制度,修訂相關條文。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考量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可使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的重大訊息有
充裕時間廣泛公開,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時間,降低資訊不對稱,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的
時間,經參採國外主要證券交易所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規範。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考量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可使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的重大訊息有
充裕時間廣泛公開,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時間,降低資訊不對稱,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的
時間,經參採國外主要證券交易所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規範,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為利投資人於交易時間開始前,有充裕時間查閱重大訊息,修正「
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六條第一項第一及二款重大訊息
公告時點,由原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上午九時)提前至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一
小時前(上午八時)輸入重大訊息。
相關修正條文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惟配合系統調整及宣導事宜,該機制將自105年1月15
日起實施。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有內鬼停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