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停牌新制明年1/15上路 個股最多暫停交易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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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將出現新變革,針對公司若具有合併、分割、收購及向法院申請
破產或重整者以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股價有重大影響者,必須在前一個交易日就先行申請
暫停交易,待訊息公告之後,再於次一營業日重新恢復交易,至於暫停交易的時間最多為
3日。證交所表示,這項新規定還有待宣導,預計明年1月15日上路。
證交所表示,符合申請停止交易條件包括,1、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者;2、向法院申請破
產或重整者;3、公司法第185條所訂各款情事;4、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易、轉換
或受讓;5、新產品開發完成、新技術之重要開發;6、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影響者
重大者,符合這6項,公司必須要在前1個交易日申請暫停交易,但若是重大事件,則可以
在當天7點半以前提出申請。
證交所舉例說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在明天7月14日要召開董事會討論重大議案,那今天
13日就必須要先申請暫停交易,等到14日董事會舉行完畢,討論議案也正式對外公告後,
再申請15號恢復交易。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1個營業日為原則,3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
得持續執行。
證交所表示,國外其他交易所的交易時間不一,台灣是一盤到底,像是香港則是有上下午
盤,因此香港他們可以上午暫停交易,下午就恢復交易,至於最多暫停交易3日,則是參
考新加坡的相關規定。
不過國內金融業近期正努力進行打亞洲盃的計畫,因此併購消息時常傳出,若每次併購都
需要暫停交易,會不會造成金融股常常都在暫停交易狀態?部分金融業者認為,應該要有
夠更完整的暫停交易規範,例如併購金額達公司資本額一定比例以上,以避免過度頻繁停
止交易。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停牌想賣都賣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