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更改交易單位1股而降低投資門檻可行性

作者: acejack (艾斯傑克)   2015-08-07 15:57:39
也可以參考香港的做法
不過香港的做法投資人就很累了= =
香港是各個公司自己訂
比如說
2330 300股為一單位
3008 100股為一單位
2344 500股為一單位
另外分割或合併我覺得政府應該是不會做
強制公司分割股票或合併股票
這應該是不太可行
※ 引述《DDDDDDD (地地地地地地地)》之銘言:
: 最好的方法就是
: 規定股價只能在10~99之間
: 超出的 要限期分割或是合併
: 像是台積電 現在跳一檔大盤動5點
: 害指數的k線變得很醜
: 就應該強制分割
: 真希望台積電跌破100元
: 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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