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政府和各政黨候選人不食人間煙火
都說台股70%是散戶,一直在提證所稅很可笑。
目前的政策都是針對散戶的逞罰條款。所以沒量能這不是廢話
1.股利列所得
2.建保補充保費
3.可抵扣稅額減半
這三條就是跟散戶說你最好不要買股票,買了最好也不要放太久。
要衝交易量也不是這樣的政策。
這些散戶逞罰條款才該“廢”。這些才是真正的“票”。
置於大戶條款其實很可笑,還緩徵讓大戶逃。
真的的大戶早就變“外資”了,按照稅制你也課不到他的稅。
目前這種條例下沒變外資的“大戶”那還能叫大戶嗎!
最後課到的還不是散戶和一些忠實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