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LEAK 亞桑傑說,TPP與WTO的本質不同在於:一是TPP談判並非由政府主導,而是跨國公司和大財團主導。二是凡違反協定由紐約仲裁所裁決,若主權國被告則必敗無疑。據說這是歐巴馬為履行當選時對金主的承諾。那麼顯而易見,TPP不是什麼自由貿易協定,而是跨國公司的統治協定,TPP條款完全超越國家主權。
從其解密來看,實際上TPP與WTO最大的區別不在於誰涵蓋的範圍更廣,不在於誰的合作層次更深,更不在於誰的關稅更低,而在於跨國公司應該接受怎樣的法律監管,這個才是問題的關鍵。
在WTO的框架內,涉及到的是商品貨物在各協定國之間的自由(低關稅)流動,而跨國公司在某主權國家做生意,必須遵守主權國家的法律,也就是資本的流動必須受到該國主權壁壘的約束,例如某px跨國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方案,越南有權拒絕其資本進入,禁止其在越南設廠生產。但是在TPP的框架內,規定的是主權國家法律必須服從TPP協定(打破主權國家壁壘,關稅近乎於零,實現資本自由流動)主權國家與本國的跨國公司產生糾紛,只能提交紐約仲裁所裁定。
也就是說如上例某px跨國公司認為越南法律違反TPP協定,直接上訴至紐約仲裁所裁定。 TPP條款本身就是跨國公司敲定的,凡是主權國家稱為被告都必敗無疑。而敗訴只有兩種結果,一種是退出,另一種就是賠償巨額罰款並且修改國內法律。美國之前成立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就有一個仲裁機構,據說美國企業沒有一次敗訴。
TPP條款的保密級別非常高,以至於達成部長級共識也沒能透露出核心的談判細節。
與類似WTO等自由貿易的協定嚴重不同的是,TPP的談判並非由各國政府主導,而是由各跨國公司與各大財團在主導,該協定組織中的顧問委員會全體成員絕大部分(超過85 %)是財團高管以及大律師合夥人,所有具體條款都是這些人全程參與敲定出來。除了這些人組成的談判代表團之外,在美國即使是擁有最高安全級別的議員(能夠接觸ISIS最高機密)也極難看到TPP具體條款,即使看到也絕對不能告知其他任何人,否則面臨牢獄之災。 TPP詳細條款的保密程度在美國堪稱罕見。
所以亞桑傑在接受采訪解密TPP的時候說:他們討論的不是什麼自由貿易,而是跨國公司的統治。
為了通過TPP法案,民主黨的歐巴馬十分罕見地跟代表大財團利益的共和黨聯手啟動《貿易授權法案》,而民主黨是反對TPP法案的。該法案內涵就是快速通道:國會無權過問討論修改審定TPP細節條款,只能說通過或者否決。這些TPP細節條款都是由財團以及大律師們敲定的,國會議員無權知道或者過問細節,更別說修改細節。只能說yes or no.而國會議員都要依賴於這些財團的支持,否決的政治代價太高。目前參議院已經通過該法案。
一旦該法案在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並且得到成員國議會的一致同意,那麼包括美國的各成員國法律都必須納入TPP協定,紐約裁判所成為全球最高法庭。這也就是TPP條款最高級別保密、歐巴馬強行推動快速通過的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