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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MoneyDJ新聞 2015-11-26 15:05:34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於11月25及26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為期2天的「第40屆臺日經
濟貿易會議」,於今日閉幕,台日雙方共同完成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即台日租稅
協定)、《競爭法適用備忘錄》及《災防交流合作備忘錄》等3項文件,雙方相關機關將在
各自完成使協定生效之必要程序,以書面相互通知後,自收到後通知之日起生效。
財政部表示,台日租稅協定為我國與東北亞國家所簽署之第1個全面性租稅協定,透過該
協定減免稅優惠及移轉訂價相對應調整等措施,有效減輕投資所得稅負,提升相互投資意
願,有助雙方技術交流與合作,增加企業競爭力,進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雙方經濟成長
,營造互惠多贏之局面。
今日簽署的3項文件中,在「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方面,就所得來源地的課稅限制、稅賦
問題的解決、稅務上的合作關係等予以規範,協定的目的在於促進雙方投資往來、深化雙
方經貿交流及提升企業競爭力;台日間支付的所得,在來源地的稅率上限分別為股利10%
、利息10%(特定利息免稅)、權利金10%;以及建立解決適用租稅協定爭議的架構;為使台
日間稅務行政有效執行,亦將建立相關資訊交換機制。
以台商投資日本為例,日本轉投資公司發放股利後,於日本境內繳納10%股利所得稅,股
利所得在匯回台灣後,上述繳納金額即可抵稅,假設該公司營所稅實質稅率為17%,則回
台只需再繳7%所得稅。
另外,在「競爭法適用備忘錄」方面,就適用競爭法時之相互執法通知、協調、資訊交換
、諮商等加以規範,本備忘錄的目的在於促進台日間競爭法之有效執行。至於「災防交流
合作備忘錄」方面,主要目的在於分享台日間的災害經驗及對策等資訊及心得,並明文規
定每年進行意見交流;透過本備忘錄之實施,期盼台日得以進一步加強防災業務之合作。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新聞連結中有台日租稅協定的內容與簽定事項表格分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