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pi (大波動)》之銘言:
: 先說結論好了
: 如果台灣中期要能夠發展替補目前各種高耗能但也高產值的產業幾乎是很難辦到的。
: 發展觀光!? 發展服務業!? 發展文創!? 這些低汙染的產業未來要能成長幾百趴,
: 或許才能填補這些高耗能高產值的產業,台灣才有機會擺脫追用電成長的狀況。
觀光業不是啥顯學
台灣的觀光業只是因為成本外部化汙染分散化才誤以為很環保
因為分散和不像工業集中是好統計監管
像車輛的的廢氣 飯店的汙水 觀光客的垃圾並少見統計在觀光業中
但工廠要面對申報自然相對容易歸納於產業成本中
: 台灣的用電狀況:
: 其實台灣的家戶用電(電燈類別)佔台電大約30%售電量,電力用電才是最大宗佔了
: 約70%。
: 且電燈部門從96年~102年度用電成長率不過+0.96%,而電力部門成長11.15%,換言之
: 家戶用電在各種節能家電與用電習慣下,成長已經受到控制,更別說未來人口停滯甚至
: 下滑,家戶用電還會下滑。
: 所以我一直認為台電在對電燈用電部分的漲價有點過分,而對高耗能產業與提高用電
: 效率部分沒有提出獎懲辦法,才是最該檢討的原因。
: 用電換GDP
: 一家台積電貢獻一年3.6%GDP、但也用了全台3%的耗電量,如果台灣多幾家
: 台積電不斷追求成長擴廠,對台灣經濟成長"應該"是有好處。但也絕對要再繼續增加
: 供電量。因此可以說台灣是拿電來換GDP絕對不為過。
: 2014年台積電營收為7628億台幣,總用電量75.2億度,換算每度電產值為101.4元。
: 那這樣到底是多還是少。
: 圖表為87年以來 產業每度電產值表
: http://imgur.com/FcIcMjZ 資料來源:台電、主計處
這張表根本沒列出統計基礎
若是直接以該產業產值/該產業用電
那你的長篇大論就是GIGO
產業的能源來源依產業特性有不同取向
例如鋼鐵業能源來源主要是煤焦
而電力可以利用製程廢熱來汽電共生發電
那這進入分母還是不列入呢?
若不用列入那這比值會大大美化
若要列入又不合理
因為那是回收的能源
: 台積電的每度電產值比整個產業的97元/度 略高而已,其實並沒有達到驚人的程度。
: 根據102年統計,製造業佔總耗電量51.6%,但佔GDP僅為
: 產業 產值佔GDP% 用電佔台電
: 製造業 25.1 51.6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21.8 5.1
: 工商服務業 17.6 3.2
: 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8.1 2.5
: 公共行政業 7.6 2.4
各種產業能源來源又不同放在一起比真的是沒sense
例如批發、零售及餐飲業一大成本是燃油與瓦斯
除非你都開電動車運貨
用電爐和微波爐和電鍋來煮飯
但真相是一般餐飲業飯是用瓦斯煮的不是用你家的小電鍋
連立論基礎都搞不清楚就長篇大論就是現在很多文章常見的謬誤
若要比能源效率應該是產值/投入能源
而若要比能源環保程度就要將不同能源來源*各別權重並考量使用方式
如此才會反應能源效率與不同能源對環境負擔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