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合宜宅案二審宣判 趙藤雄認罪免囚捐2億

作者: saintsmw (Saint)   2015-12-25 17:06:40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goo.gl/rOFwGy
2.原文內容:
合宜宅案二審宣判 趙藤雄認罪免囚捐2億定讞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林口A7與桃園八德合宜宅等標案,行賄曾任營建署長的前
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2000萬元,趙、葉一審各被判刑4年半與19年,趙上周在高等法院開
庭時全部認罪,甚至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標案,也承認有期約行賄葉男2200萬元。
高院今天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趙2年徒刑,緩刑5年,並捐國庫2億元定讞;葉世文則
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判21年,可上訴。
趙藤雄與在押的葉世文均未到庭聆判,高院合議庭在宣判後,將依判決結果決定是否通知
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對此,去年受檢方指揮偵辦本案的廉政署表示「已事先規劃,但須聽
候執行檢察官指示或要求才能執行防逃措施。」
葉世文(67歲)被控2011年擔任營建署署長期間,辦理林口A7合宜宅土地開發案,主動透
過台北科技大學教授蔡仁惠,向遠雄趙藤雄(71歲)索賄得手400萬元;2013年葉轉任桃
園縣副縣長,負責辦理八德合宜宅開發案,趙藤雄透過遠雄副總魏春雄、蔡仁惠探詢葉,
可否循前例協助遠雄得標,葉開口要2600萬元,遠雄簽約取得標案後,去年5月29日晚上
交付前金1600萬元,隔天就被廉政署搜索查扣,葉世文、趙藤雄先後遭收押,趙於去年7
月被起訴後,獲台北地院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葉則被羈押至今。
葉另涉向興富發建商強削房價,幫密友陳麗玲買興富發的「一品莊」豪宅,還將3317萬元
的不明來源資金,藏在陳女帳戶,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離下個月16日只剩幾天了,法院加個班趕快定讞,免得有人會覺得夜長夢多。
董事長不用關惹,遠雄的股價不知道會怎麼反應?準備飛天了嗎?
最近很多董事長出事,但是很快的就沒事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台灣司法萬歲!
作者: wearetheweal (超甜無糖綠)   2015-12-25 17:48:00
果然是法治的國家
作者: wishyouhowev (璇璇璇)   2015-12-25 19:16:00
在裡面爽爽過沒錯,可是還是沒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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