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宗公告暫停交易案 南茂今暫停交易

作者: a3567152 (期待的盼望)   2016-01-21 13:55:38
想藉此標題問一個問題
暫停交易最多三天
要是三天之後是強制補券日
這樣子不就是擺明坑殺做空者嗎?
問答如下:
Q:有價證券信用交易融券最後回補日遇暫停交易時,應如何處理?
A:依據證交所「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35條規定,上市公司
有價證券因除權除息或召開股東常會停止過戶前,證交所依規定停止融券賣出,而融券
者須自行回補,以利股東名簿之造冊及過戶。
若遇有價證券暫停交易,其停券、融券回補日或恢復融券賣出作業並不因此順延,唯恰
遇融券回補日,投資人得以本人或第三人有價證券申請現券償還。
順便一提,以下是適用於暫停交易的(廢文騙P幣)
第一類:1.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者。
2.向法院聲請破產或整合者(2384 4ni?)。
3.完成新產品開發、劈哩巴拉正式進入量產階段、劈哩巴拉。
第二類:新聞造謠產生重大影響(向卡)且公司當日無法說明。
第三類:劈哩啪啦 其實跟第二類沒什麼差別
連結在下 有興趣的可以進去看看(doc檔)
www.twse.com.tw/ch/listed/download/list0002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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