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挪涵碧樓千萬借許舒博 鄉林董座賴正鎰認

作者: BoyPlunger (少年賭客)   2016-01-25 16:30:06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goo.gl/sufVVK
2.原文內容:
涵碧樓大飯店實際負責人賴正鎰,被控於2003年間起到2006年間,因妹婿、前立委許舒博
有資金周轉需求,竟指示涵碧樓財務長林慶豐,將涵碧樓公司帳戶裡的1200萬元現金,匯
到許的帳戶,涉嫌侵占公司款項。賴、林被起訴後,於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認罪
,台中地院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賴正鎰和林慶豐各1年和10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緩刑3
年,但須另向公庫支付150萬元和50萬元。
賴正鎰(57歲)的妹婿許舒博12年前私下向涵碧樓的財務長林慶豐(53歲)借款,稱資金運
用短缺,林恐無法追回借款,轉向賴商議挪用公司款項借貸給許。賴、林兩人於是在2003
到2006年3年間,共6次從涵碧樓公司帳戶,共領出1200萬元現金,再以林的私人名義將款
項轉匯入許的帳戶。
檢察官偵辦時,賴、林到案否認,辯稱涵碧樓推展業務時,許幫了很多忙,且未收取報酬
,所以許應算是與公司有業務往來,才貸與資金,而借貸時間很短,所以沒收利,於是遭
檢察官起訴,最後2人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鄧玉瑩/台中報導)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5531: 繼續崩 崩到你媽認不出來
作者: endlesswaltz (This is 18% !!!)   2016-01-25 17:52:00
議罪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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