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現金合併後,稅金計算問題

作者: qaz1234567q (斐波那契數列)   2016-06-20 00:55:33
我之前有買奕力(3598)的股票,是在49.9元時買進的。
之後該公司被晨發科技現金合併,不久前寄來支付通知書。
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類事情,對稅金計算上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請教。
通知書上的資訊摘錄如下:
1. 每股合併對價新台幣51元,每股平均出資23.12元,每股應申報股利所得為27.88元。
2. 貴股東如欲主張持有奕力科技股票取得成本超過23.12元請提示證明文件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辦理登記,以便代轉向稽徵機關申請更正事宜。
3. 基準日持有股數1000、應支付金額51,000元、87年以後股利淨額27,880元
可扣抵稅額1,415元、代扣補充健保費560元、可扣抵比率10.15%
所以,如果我未向晨發科技的股務代理人提出申請的話,
我的應納稅額就是(27880+1415元)*5%=退稅50元、然後補充健保費就是已經代扣的560元
如果提出申請的話,其股利淨額就是(51-49.9)*1000=1100元,
可扣抵稅額就是1100元*10.15%=112元、補充健保費就是23元
應納稅額就是(1100+112元)*5%=退稅61元。
是上述這個計算表達方式嗎?還煩請版友不吝告知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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