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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等CEO建議:上市公司不宜發布盈餘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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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2016-07-21 20:54 經濟日報 記者湯淑君╱即時報導
紐約時報報導,「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等十餘位美國金融業領導人21日將共
同發表公開信,建議一套給上市公司參考的公司治理最佳實務原則,包括一些可能令人訝
異的建議,勢必在商界掀起一波討論熱潮。
這套原則是過去一年來摩根大通執行長戴蒙(Jamie Dimon)與一群企業執行長經由面談
、視訊會議、電郵往返研商後的成果。參與者除了波克夏董事長巴菲特外,還包括全球最
大基金經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的董事長芬克、先鋒集團(Vanguard)麥克納布三
世等人。
戴蒙和巴菲特等商界領袖在會談中討論到上市公司面臨的窘境:股東與管理階層之間缺乏
互信與聯繫、所謂公司治理專家為上市公司訂定太多規則,以及五花八門的會計指導原則
。因此之故,許多投資資金流向未上市公司,催生了更多不受公眾監督、資訊不透明的公
司。
經過一年討論,這群執行長建議一套全體都同意的公司治理「原則」,涉及的主題包括給
執行長和董事的薪酬(提高股票占薪酬比率、減少現金比重)。
這群執行長也將發布一份報告,其中包含一些看來似乎很普通的建議,例如上市公司的董
事會成員應該多元等。
其他建議則可能令人訝異,例如其中一項建議就似乎認為,許多上市公司不該提供盈餘預
測前瞻指引。
此外,他們也反對上市公司採用會計手法,把股票酬勞從「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盈餘」(
non-GAAP earnings)中剔除。他們堅稱,股票酬勞「顯然是經營成本當中的一項」。
整體而言,這群執行長不贊成雙層股權結構的投票權架構。這種架構讓持有優先股的特權
股東享有凌駕於普通股投資人的發言權(目前採用這種股權結構的公司包括臉書、紐約時
報等)。他們建議,公司若採行雙層股權表決方式,應考慮訂定「落日條款」,依據特定
的時間或觸發事件予以廢止。
他們也建議,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應該能在執行長不在場的場合中,接見任何員工,以了解
他們對公司經營方式發自內心的看法。此外,若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和執行長並非由不同的
人擔任,以便互相監督,就該選擇一位強勢的董事來扮演監督制衡的角色。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造假的心理不安,看假的心裡不爽。
CEO不想再擔心股價也不想在護盤了~~~
老巴吃虧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