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y5740 (rosebaby)》之銘言:
: 收購案違約和買賣房屋違約有不一樣嗎?
: 我有一間房子要賣,市值900萬,有一天有個買家說3個月後要出1280萬買,也找了仲介簽
: 了約,這期間市場行情起起伏伏,到了要過戶的時候發現買方錢沒進來,對方說抱歉不買
: 了。且這同時我們這社區也發生的重大事件,導致市場成交行情直直落,想賣也只能賣到
: 400萬了。
: 這時候我的損失要找?
你的案例,損失要找買方。
而 收購案違約和買賣房屋違約有不一樣嗎?
呵呵,當然不一樣。
就像股票在集中市場交易,違約了,賣方要不要找買方?
如果你認為違約的情況一樣,那政府幹嘛雞婆弄一個結算交割基金。
樂陞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只有顯露出很多的人根本不瞭解
公開收購是什麼東西。或者只有很粗淺的認識。
舉個例子給大家蚊香一下
今年初日月光第二次收購矽品
公平會有沒有通過?沒有
公開收購有沒有成功?沒有
應賣股票有沒有退回?有
投資人有沒有損失?有
投資人有沒有要賠償?沒有
公開收購失敗的例子並不少,但為什麼從沒有一件失敗
產生爭議?
不知道對不對...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