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29000044-260202
2.原文內容:
兩大券商龍頭 齊聲贊同
2016年09月29日 04:10 呂淑美/台北報導
兩大證券龍頭-元大證券董事長賀鳴珩、凱基證券董事長許道義,昨(28)日一致表示,
贊同金管會擬針對證券承銷商財務顧問的「加重責任」新規定,有實力收購的人要出具資
金證明並不難,預期新制有助於恢復市場整體投資人或收購人對公開收購制度的信心。
金管會經過多場公聽會後,昨天宣布將在公開收購管理辦法中,明訂證券承銷商財顧,要
審核資金來源並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確認書,或由金融機構提供
屢約保證。
賀鳴珩指出,日商百尺竿頭擬收購樂陞案,是一件不可思議,屬於非常特例的案子,是明
顯不法的事情,公開收購毀約不是兩個人而已,而是對大眾投資人,影響層面很廣。
因此,賀鳴珩表示,正常情況來看,收購人一定財力足夠才會收購,以目前國內投資人參
與公開承銷或公開拍賣,都要提供足額或一定成數的押標金,對收購人要求證明其財力證
明,或由銀行出具屢約保證並不為過。
許道義則說,證券商除了承銷之外,不能作保證,只是去審核收購人的資金能力是沒有問
題的,由承銷商來確認收購人提供資金能力。收購人的資金來源,大致上包括自有資金或
銀行有借款額度,或透過發債、現金增資等其他方式等。
許道義強調,不希望市場投資人因樂陞案,將公開收購污名化,加重承銷商責任,可以讓
公開收購走回到正軌,避免因樂陞案引發後遺症;更重要的是,希望有助於恢復市場整體
投資人或收購人對公開收購制度的信心。
(工商時報)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我看新聞內文的的說法
似乎跟標題有出入
元大金的董事長似乎是比較偏向銀行擔保(修法後的內容)
但是凱基證的董事長似乎比較不做保證這樣
雖然元大金目前應該還是證券一哥 凱基應該還排二
不過公開收購股務代理承辦經手的部分
似乎凱基比較多次吧(?
之前光頡 全智科 甚至矽品都是凱基承辦的
也都沒出過問題 一切按公開說明書走
反倒是元大沒聽過接過幾個公開收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