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19001022-260205
2.原文內容:
人民幣日前貶值,讓投資TRF的企業戶災情更加慘重,TRF自救聯盟成員透露,大陸福建泉
州目前已知有超過200家台商企業受災戶,對此,泉州受災廠商已組成自救聯盟的泉州分
部,近日內即將集體向金管會陳情,這也是目前已知台商受災最為慘重的大陸地區。
這些受災戶,並非跟大陸的銀行買TRF商品,自救聯盟指出:「是國銀的香港分行跑到大
陸向這些受災企業行銷」。
自救聯盟成員指出,因此,很多國銀銷售TRF的大本營:「根本就是香港分行,而不是OBU
」,而泉州台商集體受災逾200戶的消息傳出之後,大陸其他地區是否將「爆」出更多的
台商受災情況,並且進而對國內產生更嚴重的「骨牌效應」,已成政金圈下一個矚目焦點
。
現任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說:「倘若銀行在交易過程中不當行銷,甚至是造假董事會紀錄
、假財報,諸如一條龍這些不法行徑,就應該要負責」。
曾銘宗指出,TRF的產品其實在台灣已經10多年,在人民幣之前,已經有TRF的美元、日圓
、澳幣等三大幣別商品,但103年起,由於人民幣匯率貶值,因此囊成重災,為此,他分
別在103年4月及8月,104年6月前後三波處理TRF問題。
曾銘宗強調,倘若未經過103至104年三波處理,人民幣匯率在貶到6.3時,投資者就已全
部賠光。
他說,他在出任立委之後,親自出面受理受害者的陳情,也親身了解到TRF的個案裡,的
確有「一條龍」等造假情事存在,因此他直言,固然有不少受害人本身是企業戶,算是專
業機構投資者,也簽了一些合約:「但倘若過程中銀行有不當行銷或是造假的行為,就應
該負責」。
TRF自救會日前已經也聘請律師,陽昇法律事務所所長鄧湘全作為委任律師。昨日鄧湘全
更發聲強調,倘若在訂約時是以詐騙方式不當行銷,金管會就應該為受害人討公道。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政府立委介入和解 兩岸受災戶吃好道相報
銀行要吞下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