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通常這樣的公司會存在著兩大方面(以我自己的經驗和觀點)
1. 掏空公司(如同F大所說)
2. 公司其實還有剩餘價值是可以等著轉出售
第一項F大已經說明很清楚了,這邊我就不再多說,關於第二項又可以分成幾個部分。
1. 該公司屬於特許行業,例如:保險公司
以前就碰過某個案子,虧錢虧得要死,但是還是拚命的繼續經營,主要的原因就是如果該
公司倒閉了,該公司的特殊執照會被回收,而且這項執照政府已經不願意再核發了,這樣
就會讓許多想要進行產業整合的投資公司或是想要利用這項特殊執照的公司會願意進行公
司買賣,將公司重組。
2. 固定性資產過高,公司規模到達一定程度還有相對的規模利益,這類型的虧損公司存
有一定的機器設備或是特殊規格的固定資產,讓想要進入該產業的投資者或是公司願意出
很高的價格去做公司併購的動作,通常這類型的公司的固定資產有著資產設備製造時間很
長、製造困難、不易取得、或有相關生產專利。
3. 公司據點或是跨國經營流通量很大,遇到這種狀況有些是產業要進行垂直整合或是水
平整合時,想要快速拓展市場達到目的的作法,還有就是該公司屬於中盤商擁有很多下游
很多據點或零售合作的公司,可以很迅速地導入自己想要拓展的市場。
4. 殼公司買賣,這樣的公司通常是上市公司,而且有著巨大的虧損,主要的營運都是靠
銀行借貸在支持,公司很可能什麼都沒有就是想要賣一個現成的上市公司牌照,我們遇到
這樣的狀況最多,大陸上市公司只要上了,轉賣都有很大的價值,因為上市不易。當然這
類型台灣目前是禁止的,唯一比較成功的就是龍巖借殼上市。
虧損的公司有些時候是非常值錢的,而且值錢的程度會讓本來經營者的虧損(假定是正當
經營),完全彌補甚至可以靠賣公司賺到一筆可觀的收入。否則誰會願意去留一個賠錢貨
呢,人的本性不會留下對自己無用的東西,只是你有沒有辦法將廢物變成黃金,讓虧損的
公司轉換成讓自己賺錢的工具。
相對的賺錢公司的出售又會變成另外一個故事跟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