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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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53,551,01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1/11~106/01/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6,925,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8.00~5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5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預計買回 30,000,000股,因買回股份執行期間市場低迷,價格未如預期,致未按預
計
數量全數買回,該次買回執行率為83.33%。
第2次預計買回 6,500,000股,考量買回股份期間執行期間之股價漸趨穩定,為顧及股東
之
權益,致未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該次買回執行率為33.40%。
第3次預計買回 30,000,000股,考量買回股份期間執行期間之股價漸趨穩定,為顧及股東
之
權益,致未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該次買回執行率為39.83%。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105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明:(1)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
辦理。
(2)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之必要而買回本公司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於105年
11
月14日起至106年1月13日止,以每股52元上限至38元下限間,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16,925,000 股,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3) 本次預計買回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5%,且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35%,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4)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依法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
本
維持之聲明書」,並由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以進行公告申報及
執
行買回之作業。
(5)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依法提報106年股東常會,報告本案之決議及執行情形
。
決議:
1.主席提修正案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司應於董事會決議之即日
起
算二日內,公告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買回公司股份事宜;同法第五條規定,公司
買
回股份,應於申報之即日起算二個月內執行完畢。故有關本案議程說明第(2)項原定的執
行
期間,茲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提案修正為105年11月11日起
至
106年1月10日止。
2.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依主席所提修正案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本公司經105年11月10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通
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6,925,000股。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
動資產之3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
司
資本之維持。
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沈宗桂
中華民國一O五年十一月十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速動比
率
及流動比率略為下降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負債比率及、股東
權
益報酬率等項目,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1) 下周開始收購庫藏股,請問這對小股東跟公司有什麼影響?
(2) 收購區間 38元~52元